為什麼我填好申請表也蓋了章,卻還是無法通過認證?

通常這樣的情況表示蓋的章不足以證明服務學習的事實,原因歸納如下:

一、只蓋個人私章或職章。無從知道你去哪個單位服務。
圖書館請蓋「xx分館」館章,地方社區請蓋有「xx社區管委會」字樣。最好蓋該單位專用的的公共服務章、機關章,或開立一張書面證明,或招募志工簡章。

二、蓋章模糊難辨。

三、蓋了不具認證效力的章,例如:藏書章、主治醫生章、檢驗單位章、收款章、旅遊紀念章等。因為這些章不用透過服務學習就可取得。

四、去的地方不算公共服務單位,例如:

(一)民間營利組織(農會、漁會)、私人診所、私人公司行號。(若是參加木柵農會前的環保回收工作,注意認證章不可以是農會的印章)。

(二)中央和地方政府機關,如行政院、財政部、建設局、戶政事務所、稅捐處、鄉鎮市公所、軍情單位等。(因此里長、議員的核章不能採計!)

(三)參加研習課程。

以上這些單位並非社教單位、公益團體,也沒有對外公開招募義工,或舉行公益、慈善、環保、清潔的活動(若有,請附招募志工簡章證明),服務僅是私人協助性質,無法計入公共服務時數。請務必先了解自己的服務是否屬於公益性質!並提早預約,以免向隅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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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cjhsactivi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