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北區104學年度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
104年1月7日北市教中字第 10343657100號函訂定
壹、依據
一、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
二、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「服務學習」採計規定
貳、緣由
依據「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(以下簡稱免試入學作業要
點)」,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中「服務學習」部分,學生每學
期服務滿6小時以上得4分,由國中5學期採計3學期,上限12分。
参、實施方式
一、針對基北區學生部分,採計101學年度上學期至103學年度上學期(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,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;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):連續5學期選3學期,每學期完成6小時,可得4分。
二、針對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、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及經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專案審核通過跨就學區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,依附件一進行認證及採計服務學習時數。
附件1
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、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、跨就學區學生及歸國學生
參加基北區104學年度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
壹、對象
一、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。
二、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。
三、經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專案審核通過,跨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。
貳、認證單位
一、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
依據「基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『服務學習』採計規定」(以下簡稱採計規定),由原畢(結)業學校進行服務時數採計,並得採計畢(結)業後服務時數,比照在校生方式辦理。
二、轉入基北區就讀之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
轉入基北區就讀前已完成之服務學習時數,依據採計規定,由轉出學校進行服務時數認證,並由轉入學校進行採計;倘若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,則由轉入學校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。
三、跨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
由基北區免試入學委員會籌組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小組,依據採計規定,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採計。
参、採計方式
非應屆畢(結)業學生、轉入基北區就讀之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及跨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學生(含歸國及外派子女),於畢(結)業前或其他就學區及國外地區已完成之服務學習時數,依據採計規定進行服務學習時數認證、採計。可選擇採計101學年度上學期至103學年度上學期 連續5學期選3學期,每學期完成6小時,可得4分。
肆、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、跨就學區學生及歸國學生參加基北區104學年度免試入學,應於基北區免試入學簡章規定日期前設籍基北區,並配合於104年1月31日前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認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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